《残疾人就业条例》提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日前,临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四大策略,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策略一:保障金征收方式有变化 从现在开始,临沂依法加速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临沂要求,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还要加强和改进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保障金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应缴保障金,从今年起实行财政部门代扣和纳入财政预算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应收尽收。
策略二:就业形式灵活 通过用足用活政策,鼓励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各用人单位对适合残疾人的劳动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并与他们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为他们办理相关保险。同时,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福利事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落实税收减免等政策。在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安排就业中,留有一定名额安排残疾人就业。
策略三:授之以“渔” 今后,临沂将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增强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业内人士认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难点,既在于其残疾障碍,更在于劳动技能的贫乏。所以,临沂将加强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机构采取自办、合办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切实增强残疾人的就业和竞争能力。
策略四:拳头紧握形成合力 临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其中,财政部门根据《条例》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并对以往欠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令限期缴纳,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