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出台并实施
时间:2011-04-20 06:09:36 责任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今后,甘肃省高校的教师人数和学校领导人数将根据学生人数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本科院校教学人员编制不低于基本编制总数的60%。日前,由甘肃省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甘肃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正式出台并实施。
该《标准》规定,高等学校的基本编制以标准学生数为基本参数,按一定的生师比(即标准学生数与教学人员编制之比)和人员编制结构比例核定。本科学校的生师比例:体育、艺术类学校为11:1;医学、外语类学校为16:1;综合、师范、民族、理工、财经政法、农林类学校为18:1。本科学校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教学人员编制不低于基本编制总数的60%;教学辅助人员编制不超过基本编制总数的20%;党政管理人员编制不超过基本编制总数的20%。















